江西宜黄:邻里纠纷非小事,执源治理解心结

“法官同志说的有道理,远亲不如近邻,这事我们的处理方式也有问题,我们愿意赔偿……”近日,宜黄县人民法院成功执前和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罗某与胡某系多年邻居关系,2024年,胡某因管理不当,屋中水管爆裂,大量水涌入罗某家中,造成罗某家中部分装家具及电器等物品浸水损坏。双方就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胡某赔偿原告罗某经济损失5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宜黄法院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详细研判,考虑到纠纷虽标的不大,但涉及两家人的共同利益,加上之前存在积怨,如果强制执行,将会引起矛盾升级,对双方以后相处极为不利。为彻底化解矛盾,执行干警准备采取执前督促、和解程序对矛盾进行化解。

执行干警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法院进行执前和解,为当事人双方构建沟通的桥梁,希望他们能坐下来好好沟通协商解决。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分析利弊,释法析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法律文书的意义;另一方面整理引用相关案例,强调邻里和睦的重要意义,为当事人双方营造轻松善意的交流氛围,创造释怀的机会。在耐心的沟通和释法明理下,最终双方解开心结,握手言和,并当场将案款给付完毕。

 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从维系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不厌其烦的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换位思考,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下一步,宜黄法院将始终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切实将“情、理、法”相融合,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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