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优化营商环境,宜黄法院在行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宜黄县人民法院向江西某塑业公司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引导和帮助失信被执行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金名片。

江西某工程公司与江西某塑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江西某塑业公司应向江西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但因其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某塑业公司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事后,江苏某工程公司希望法院能够出具该公司信用修复的证明,以消除执行案件信息对企业后续招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不利影响。

鉴于被执行人某塑业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信用修复后公司的经营活动仍受到限制,该院及时向江西某塑业公司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书》。“有了这份证明书,我们公司就可以正常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活动了,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没有‘包袱’了。”江西某塑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收到法院信用修复证明后兴奋地说。

下一步,宜黄法院将坚持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积极引导被执行企业在思想上实现由“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良性转变,鼓励更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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